本報北京6月25日訊 記者孫春英 蔣皓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中央新聞媒體負責人座談會,聽取對檢察工作特別是檢察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出席會議並表示,各級檢察機關要高度重視新聞媒體對法治建設和檢察工作的重要促進作用,主動接受輿論監督,積極支持新聞媒體工作,積極推動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良性互動,共同促進公正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座談會開始前,曹建明與新聞媒體負責人一一握手,親切交談,對他們在百忙中專門來參加座談會和長期以來對檢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謝。
  在座談會上,最高檢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介紹了檢察新聞宣傳工作主要情況。與會的媒體負責人結合長期從事新聞宣傳和媒體管理工作實踐經驗,紛紛建言獻策,對檢察宣傳工作提出了許多有針對性和建設性的意見建議。
  在認真聽取了大家的發言後,曹建明說,長期以來,各中央新聞媒體十分關註檢察工作的發展,對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實踐作了大量生動的報道,對檢察隊伍涌現的先進典型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宣傳,為檢察工作的發展營造了良好輿論氛圍。今天大家所提的意見建議,再次充分體現了各位對檢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將全面梳理認真研究,充分吸納到今後的檢察新聞宣傳以及其他各項檢察工作中去。
  曹建明指出,當前,我們正在加快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新聞媒體特別是中央媒體的法制宣傳報道,既是廣大人民群眾瞭解法律、認知司法的主要載體,也是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營造知法、懂法、護法、守法良好氛圍的基本途徑。對於檢察工作而言,新聞媒體是促進檢察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檢務公開,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徑;也是檢察機關瞭解民生、傾聽民意,找準法律監督著力點的重要渠道。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新聞媒體對法治建設和檢察工作的重要促進作用,既要主動與媒體交朋友,又要把媒體的監督作為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動力,進一步提高法律監督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強調,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權力監督體系中的兩種重要形式。檢察機關是憲法規定的法律監督專門機關,新聞媒體是輿論監督的重要主體。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程中,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都是重要推動力量,兩者相輔相成,具有許多共同的責任和追求。新聞媒體和檢察機關要加強聯繫、增進瞭解,圍繞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個共同目標,進一步形成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平等信任、規範透明的良好互動關係,努力匯聚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正能量,更好地促進國家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曹建明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更加自覺地接受新聞媒體對檢察工作的輿論監督,積極創造有利條件,拓寬輿論監督渠道,認真聽取積極研究媒體意見建議。要更加及時全面地為新聞媒體提供信息支持,拓展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第一時間主動向媒體提供權威信息。要更加積極地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溝通,以更加自信、開放、友好的心態對待媒體,建立與媒體長期穩固的聯繫與協作制度,不斷提高自身與媒體交流、溝通和合作能力。
  曹建明最後希望,中央新聞媒體充分發揮主陣地的優勢,進一步加強對檢察工作的監督和支持,進一步樹立檢察機關可親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積極幫助指導檢察機關提高新聞宣傳工作水平,為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輿論支持。
  最高檢副檢察長李如林、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出席座談會。人民日報社副總編輯謝國明,新華社副社長周樹春,求是雜誌社社長李捷,中央電視臺台長胡占凡,經濟日報社總編輯張小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副總編輯杜嗣琨,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副台長夏吉宣,光明日報社副總編輯李春林,工人日報社副總編輯宋澎,農民日報社總編輯孫林,中國青年報社總編輯張坤,中國婦女報社總編輯孫錢斌,中國日報社副總編輯曲瑩璞,中國紀檢監察報社總編輯陳春江,法制日報社社長、總編輯雷曉路,以及各中央新聞媒體有關部門負責人、最高檢機關部分內設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參加座談會。
  (原標題:積極推動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良性互動共同促進公正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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